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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日期:2021-03-18】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7日在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范文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雅安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2734件,同比下降12.56%。其中,审查逮捕案件533件867人,同比下降24.15%;审查起诉案件1134件1870人,同比下降13.23%;公益诉讼案件490件,同比下降 16.1% ;诉讼监督案件368件,同比上升39%。打击犯罪坚决有力,护卫公益主动有为,诉讼监督扎实有效,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基层检察院建设等多项工作,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肯定。

一、瞄准雅安发展定位坐标,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大局是履职之要和应尽之责”理念,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找准定位,提升服务雅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检察贡献度。

与全国抗疫同心,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先后派出干警1200余人次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摸排、防疫宣传等工作。依托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向全市两级政法机关和律师提供远程提讯、会见、庭审等服务612人次,确保疫情期间司法诉讼活动不间断。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20件,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9人。名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汪某某妨害公务案,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与市委号召同频,精准服务生态雅安建设。立足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8人,起诉94人。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共办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案件52件88人。注重发挥生态损害赔偿的积极功能,修复、保护生态公益林420余亩,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协作,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市检察院与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共同制定《公益保护协作实施意见》,为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与经济发展同向,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批捕35人,起诉171人。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起诉9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15件25人,提出宽缓量刑意见78人。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举措》,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与全面小康同步,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着力抓好联系村产业发展。协调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联系村修建道路、改造饮用水管网、改善人居环境。发展黄柏、藤椒、笋用竹等特色产业700余亩,进一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连续5年开展援彝工作,先后投入资金75万元。依托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8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3.2万元。市检察院对因家庭矛盾激化,妻子杀害丈夫一案中的未成年人子女伍某某、男方母亲姜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社会救助。

二、秉持尚法善治价值追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险驾驶、非法持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3人,起诉227人。提前介入雅西高速“5·16”交通事故案,围绕定罪量刑提出10条侦查取证意见,依法批捕起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拐骗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批捕231人,起诉403人。积极参与禁毒防艾专项整治,批捕涉毒犯罪152人,起诉169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治理,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批捕45人,起诉44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力度,依法受理审查涉洗钱犯罪5件。荥经县检察院起诉的陈某某涉嫌洗钱、贩卖毒品案,陈某某获有罪判决,有效防止非法所得“合法占有”,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益。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37件92人,起诉25件286人,追诉漏犯12人,漏罪30起。发挥“头雁”作用,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21件253人。依法办理“2·08”“5·1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均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深挖涉黑恶犯罪背后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办理“保护伞”案件6件11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6件10人。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向涉案及主管单位发出综合整治类检察建议28份,回复率100%。针对黑恶势力非法采矿乱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推动制定雨城区《中心城区砂石管理暂行办法》、荥经县《规范采矿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非法采矿行业乱象治理的实施意见》、石棉县《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促进地方采矿业健康有序发展。雨城区检察院针对黑社会组织领导者申某某有犯罪前科仍当选村主任,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基层组织建设。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机制,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实施细则,明确配套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确保落地见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964件147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95%,位居全省第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279人,占18.86%。提出量刑建议1200人,采纳率为96.5%。适用速裁程序268件,占出庭案件的35.22%。天全县检察院对高某某为母亲治疗癌症而骗取医保报销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参与社会焦点问题治理。强化类案、典型案件分析,针对疫情期间受理的9起未成年人因擅自充值网游,导致家庭财产损失11万元案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追回网络游戏充值财物损失7.2万元,并与游戏公司及当地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建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机制。分析研判全市运输服务从业人员涉毒犯罪现状,并对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堵塞禁毒工作漏洞。汉源县检察院全力投入全县用电秩序整治工作,连续5个月全程参与用电秩序整治,累计抽调警力1000余人次,协助完成9个乡镇的智能电表安装,促进社会难点问题治理。立足检察建议“刚性和精准”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30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1件。就加强寄递行业禁毒监督管理工作向雅安市邮政管理局、17家快递、物流公司以公开宣告的形式送达《检察建议》。

三、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认真办好便民实事。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大型生活超市、药店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注重发现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天全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彭某某、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涉农检察典型案例。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78件,帮助追讨工资103.46万元。依托“信、访、网、电”一体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办理来信来访563件。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回复100%,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名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MS360”品牌创建活动,将12309中国检察网融入“茶源名山”APP,提供12项线上检察服务,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为万千家庭撑起法治蓝天。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30人,不捕18人,不捕率为37.5%;起诉30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综合不诉率为49.15%。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人,起诉38人。深化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工作,协调多方力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全市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6个,有效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在询问过程中受到二次伤害。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全市检察机关6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次,覆盖2.9万名师生家长。

忠实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寻求互动与双赢最大“公约数”,倾力描绘公益与发展最大“同心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聚焦污染防治、网络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收集公益诉讼线索480件,立案4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6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力促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落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督促行政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件7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紧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4857万元。建立川西片区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并投入使用。开展部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涉及金额28.5万元。汉源县检察院在行政执法单位聘请20名专业人士兼任检察官助理,有效破解专业知识缺乏、支持配合不力、办案领域失衡等公益诉讼难题。

四、对标公平正义要求发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使命

强化“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在全面平衡充分履职中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要求做好刑事诉讼检察文章。坚持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捕1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281人。持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5件,纠正漏捕30人、漏诉104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3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切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核查216人,核查金额502万元。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决定、裁定等案件823人,纠正157人,纠正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不当60人,纠正脱管漏管18件。名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中,依法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将罪犯王某某收监服刑,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指派检察官参与雨城区青鼻山隧道“6·10”事故调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形发生。

高标准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完善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7件,提请抗诉及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促成和解6件,提出其他监督类检察建议142件。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成功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0件,有力捍卫司法权威。创新建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异地协作办案机制,提高行政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矛盾纠纷化解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高质效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深化监察、检察无缝衔接,加强与监察委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对拟移送起诉案件,强化提前介入工作,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严格证据标准,依法精准办理。受理监察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26人,起诉23人,其中,省检察院交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市检察院紧盯黑恶势力“保护伞”中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查办2件2人。

五、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品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