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
(2021年12月9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